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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破题 首批或圈定4家试点银行 |
2008年06月25日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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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已久的银行参股保险公司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一位知情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称,银监会已基本圈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北京银行作为参股保险公司的首批试点。
这4家试点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尚需保监会审批,并最终报国务院批准。
北京银行董事会秘书杨书剑昨日告诉本报,北京银行尚未得到获银监会批准试点的通知。
据《财经》报道,国务院年初批准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上报的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的请示文件。
经国务院同意,1月16日银监会与保监会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允许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展相互投资设点,并明确银保跨业监管的原则框架。
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入股比例等,尚未进一步明确。上述知情人士说,监管部门正在制定银行参股保险公司股权的相关细则。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下称“送审稿”)规定,除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外,单个投资人(包括关联方)投资保险公司的,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同一保险公司总股本的20%。“除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外”,是保监会3月31日第二次对送审稿征求意见时的新增内容。这一规定为银行参股保险公司股权超过20%留下“突破口”。
从已有意向看,一些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均超过20%。建设银行打算通过参与幸福人寿定向增发洽购51%的股权;北京银行拟收购太平洋安泰的中资股东持有的50%的股权。(霍侃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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