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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讯 (何春好)4月24日,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走私野生保护动物案,当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眼镜蛇、眼睛王蛇共计537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4月22日,金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近段时间以来,有一个在边境非法从事国家保护动物野生眼睛蛇贩卖的团伙在金平县收购了大量眼镜蛇准备越境进行贩卖。
接到报案后,金平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对案情进行分析,就案情进行摸底排查和周密的布控。4月24日凌晨,金水河边防派出所的民警在边境金水河镇滨河路上截获一辆长安轻卡小型货车。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货厢中装载的多个编织袋内不停有东西在蠕动,且气味腥臭。开袋检查发现,袋内装有大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眼睛蛇,民警立即将车上的2名犯罪嫌疑人控制。
经询问,犯罪嫌疑人盘某交待编织袋内所装的眼睛蛇是他们从边境村(寨)边民手中收购而来,准备运往境外销售牟取暴利。据统计此次共查获野生眼睛蛇、眼睛王蛇14袋,共重152公斤,共计537条。
目前,此案已移交云南省红河州森林公安局金平分局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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